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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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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啤酒制造、销售以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目前公司在国内拥有60家全资和控股的啤酒生产企业,及2家联营及合营啤酒生产企业,分布于全国20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规模和市场份额居国内啤酒行业领先地位。其生产的青岛啤酒为国际市场上最具知名度的中国品牌,已行销世界一百余个国家和地区。
2020年,国内啤酒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市场销售面临了巨大困难和挑战,报告期内国内啤酒行业共实现啤酒产量3,411万千升,同比下降7.0%。(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统计口径: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全部工业法人企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带领广大员工不等不靠、迎难而上,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坚定不移地全力推进实施高质量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青岛啤酒的品牌和品质优势,多措并举积极开拓国内外产品市场,同时积极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持续优化费用精细化管理体系,提升促销费用有效性和营销效率,实现了利润的逆势增长。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实现产品销量782万千升,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77.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0亿元,同比增长18.9%。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国内消费市场产生的影响,公司快速应变,加快线上消费渠道拓展,推进实施“无接触配送”服务,率先开发了啤酒行业全国“无接触配送数字地图”,实现线上销售与线下配送完美接轨;公司并开展了线上百万社团和线下百万社区产品大酬宾活动,建立和完善“电商+门店+厂家直销”的立体销售平台,开辟了疫情形势下全新的营销渠道。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化实施“青岛啤酒主品牌+崂山啤酒第二品牌”的品牌战略,推进创新驱动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通过沉浸式全方位品牌推广模式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以更高的品质,更时尚、精美的包装以及更具国际化、互动性的品牌传播,成功实现品类升级。公司年内开发并投放市场的青岛啤酒“百年之旅、琥珀拉格”等超高端新产品,实现了以“基础质量+特色质量”向“魅力质量”的跃升突破,引领了超高端市场的消费潮流,极大地提升了公司产品形象和市场竞争力。公司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通过打造新渠道、新场景推动高质量发展,已在全国布局200多家“TSINGTAO1903青岛啤酒吧”,以高端化、个性化、时尚化的产品与消费者互动交流,不断满足消费者个性化、场景化、便捷化、高端化等多层次需求。报告期内,公司主品牌青岛啤酒共实现销量387.9万千升,其中“百年之旅、琥珀拉格、奥古特、鸿运当头、经典1903、纯生啤酒”等高端产品共实现销量179.2万千升,保持了在国内啤酒中高端产品市场的竞争优势,引领了消费结构升级新趋势下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加快数字化生产转型和智能制造以及工业互联网推进的步伐,加速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打造规模化、智能化生产基地中的集成应用,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并带动上下游企业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启动实施了青岛啤酒智慧产业示范园100万千升啤酒扩建项目、青岛啤酒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等改扩建项目,青岛啤酒厂获世界经济论坛评为全球首家啤酒饮料行业工业互联网“灯塔工厂”,提高了公司高端产品供应能力,促进企业发展转型升级。
在新冠肺炎疫情最严重的时间,公司董事会及时制订并推出公司上市后的首个《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设定了颇具挑战性的未来业绩增长目标,极大的提振了广大员工和资本市场的信心,报告期内公司市值实现大幅增长,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了新的价值。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范围的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94,838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769,463万元。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以本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普通股总股本1,364,182,795股为基数计算,现金分红总额约为人民币102,314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6.48%。
2、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既能使投资者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业务持续发展,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上述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3月12日发出,所有会议议案材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26日上午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非执行董事石琨先生和独立董事姜省路先生通过电话接入方式出席会议,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8票。公司监事会主席、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克兴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经充分讨论以逐项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下列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包括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同意在境内外公布2020年年报和年度业绩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660万元。
四、 审议通过2021年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青岛啤酒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等12家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18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总监在批准的银行授信额度内审批银行、其他融资及票据业务。
五、 审议通过关于青岛啤酒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即将到期银行解决方案。批准由公司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亚洲”)出具承诺函的方式,由建行亚洲向香港公司发放一年期港币3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责成公司财务管理总部协助香港公司办理建行亚洲授信及港币的具体手续。
八、 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并同意其年度酬金为不超过人民币198万元。
鉴于上述决议中第一、二、三及第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的全文和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等文件,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5日在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1年3月12日按规定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议案材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7人,实际签署决议监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回报和公司发展需要。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
4、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确定其酬金的议案。
8、审议通过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确定其酬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同意票数均为7票,无反对票或弃权票。其中,第一、二、三、四及第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和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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